仿制药杂质限度
想了解大家(各公司)在仿制药申报的过程中,杂质(一般杂质)限度的设置原则。当然了不是说法规,是说实际执行,比方说我们公司原则基本是1:总杂不高于原研;2:已知单杂不高于原研或者0.1%以下;3:未知单杂报告限以下。当然了杂质谱不是都完全一致。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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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了解大家(各公司)在仿制药申报的过程中,杂质(一般杂质)限度的设置原则。当然了不是说法规,是说实际执行,比方说我们公司原则基本是1:总杂不高于原研;2:已知单杂不高于原研或者0.1%以下;3:未知单杂报告限以下。当然了杂质谱不是都完全一致。 返回小木虫查看更多
讲一个个人观点啊,仿制药的目的应该是提高药品可得性,降低用药成本,因仿制药工艺可能与原研工艺不同,或者即使相同,工艺参数也不可能完全一致,按照这个要求确实不容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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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普遍的问题咋大家不发表意见
既然中国CFDA已经加入ICH,何必那么专死胡同,对于药典上查不到的药物,如果没有特殊规定的,杂质就按ICH文件规定,基因毒独立控制。
我觉得一定要和原研比较,有点研究过分了。
如果合成路线不同,杂质谱不一致太正常了。想把原研没有的,自己也没有,那不是把人搞死了
不比原研高就行了!当然要满足中国的法规,当然了不比原研高,一般都是符合中国法规的。
具体项目具体分析,没必要定一个全部的标准。
有的制剂一次就吃1ug,原研做了很多杂质研究,难道你也做所有的研究,那不是傻吗?按照最大日剂量计算,摄入的杂质远远低于不安全标准,没必要完全和原研比。
第一句不严谨,应该是说已经申请加入,但我同意按照ICH规定来做
我想知道按此标准目前有没有成功的案例?